省司法厅赴遂宁调研“枫桥式司法所”

  
2021-12-10 10:55:35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近日,省司法厅“枫桥式司法所”第三调研组对遂宁市2021年申报的6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蓬溪县司法局三凤司法所、天福司法所,安居区司法局柔刚司法所,船山区司法局龙凤司法所,射洪市司法局大榆司法所和大英县司法局盐井司法所,详细了解遂宁申报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创建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征集了基层司法干警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提出,要将建设“枫桥式司法所”工作作为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遂宁司法所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中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