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结合防疫要求发出建议

  
2021-11-11 10:41:53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记者昨(10)日从省高院获悉,为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和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的需要和要求,该院发布《关于做好当前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工作的公告》。公告提出,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诉讼服务,提倡通过“四川微法院”、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在线办理立案、信访等事项。如不方便线上办理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材料。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可通过12368热线、对外公开联系电话或者案件受理通知书上的电话预约接待时间和接待法官。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开展在线庭审、听证、询问等诉讼活动。除必要参与人员外,旁听人员建议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旁听庭审。来院办理诉讼事务、参与庭审活动的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描场所码。来自省外或省内高、中风险所在县(市、区)的人员,还应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此外,为控制人流量,避免人员拥挤引发交叉感染,诉讼服务大厅实施限流管理。进出人员需服从安排,遵守人数限制要求,并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的安全距离,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拒不佩戴口罩、经检测体温异常或者“两码”异常的人员,以及来自特定地区但拒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将不能进入诉讼服务大厅。拒不配合检查、拒不服从管理,甚至寻衅滋事、扰乱法院立案信访和审判办公秩序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特别提醒
  
  邮寄材料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银沙街208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三庭(邮政编码:610036);立案联系电话为028-81733114;民事、行政 申 请 再 审 联 系 电 话 为028-81733113;诉讼服务联系电话为028-81733117;涉诉信访联系电话为028-81733104;涉诉信访外网邮箱为scgyssx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