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诗柯)昨(28)日,记者从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成都市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7月正式出台,按照相关规定,举报人最高可获得奖励30万元。
据悉,《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举报奖励办法的适用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标准、举报奖励办理程序、举报渠道、举报人权益保护等21条。《办法》进一步加大隐患举报奖励力度,明确规定,举报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火领域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按照罚款或案值数额的15%给予奖励,最低奖励200元,最高奖励30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3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
《办法》还明确了举报途径,举报人可以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和各部门公开电话进行举报,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同时,还明确了应急、消防部门受理安全生产、消防、森林火灾隐患举报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