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晗阳)昨(28)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发布了农业执法典型案例。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卿足平出席会议并发言,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季航主持会议。
去年7月,省农业农村厅增设了综合执法监督局,统筹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权,标志着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与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过去一年,全省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长江“十年禁捕”和农业投入品“两个关键”,狠抓食用农产品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两个重点”,推进部门联动与区域协同“一个突破”,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确保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开好局、起好步。
2020年,全省共办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3692件,罚没金额3021.03万元;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办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1933件,罚没金额1477.13万元。今年以来,全省开展了“中国渔政亮剑2021”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渔政人员5.8万人次,开展联合行动2000余次,查办案件506件、查获涉案人员571名,有力确保了“禁渔令”落地有声、落地生根。
此外,建立《四川省长江禁捕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省市县三级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多部门齐抓共管,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司法衔接机制,与云贵渝等省市签订合作协议,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全链条、全方位、全要素的高压打击。
卿足平表示,下一步,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将大力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及《长江保护法》,聚焦主责主业,重点做好涉农执法工作。
案例链接
“二进宫”他因非法捕捞再被抓
2020年9月,许某在南江县焦家河段使用电鱼杆捕鱼被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挡获。今年7月,南江县法院在光雾山5A景区对许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鉴于许某在两年前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刑罚,法院认为其犯罪的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从严判处;同时,结合本次犯罪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费用,故决定对其酌定从轻处罚,对许某判处拘役3个月,并责令其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425元。
19吨饲料有猫腻 公司被罚29.35万
2020年12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对邛崃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兔用配合饲料进行监督抽检,抽检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兔用配合饲料中含有违法成分。经立案查明,当事人生产的10个品种、11个批次共19.63吨兔用配合饲料中非法添加了乙酰甲喹,货值金额4.91万元,至案发时已销售19吨,违法所得4.78万元。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相关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饲料及原料,并处罚款29.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