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要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提出,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进行标本兼治,不断夯实基层组织,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家族宗族势力影响严重等问题。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实行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统一分流转办,实行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等排查研判涉黑涉恶线索。将扫黑除恶斗争纳入平安中国建设考评体系,作为平安中国建设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后进地方重点通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