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乡村 助力乡村振兴

  
2020-11-17 15:28:59
     

四川省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强调
  
建设法治乡村 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周靖 赵诗柯 郝飞)12日至13日,四川省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部长唐一军来川调研指示精神,全面总结了我省加强司法所建设成效,交流了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经验做法,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进行再分析、再研判、再谋划。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志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农业农村系统通力协作,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主抓、上下联动”的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齐抓共管的“一盘棋”格局,在法治助力农业全面升级、法治助力农村全面进步、法治助力农民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但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还有差距,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刘志诚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以深入开展“服务新发展、司法建新功”大学习大讨论为契机,突出“一个转变”、发挥“两个作用”、强化“三个融合”、聚焦“四个目标”、实施“五大行动”,努力形成“12345”的四川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
  
  要将法治乡村建设的工作重心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向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转变,充分发挥法治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事务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主体作用和司法行政服务乡村振兴的保障性作用。
  
  要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融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城乡基层治理相融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相融合。要聚焦“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获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要实施法治保障平安行动、法治护航发展行动、法治惠民服务行动、法治文化培育行动、法治基础强化行动。
  
  会议期间,刘志诚与广元市委书记王菲进行了会谈,双方围绕支持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交换了意见。会上还为47个“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司法所”进行了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