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在京召开

  
2020-08-28 14:55:36
     

  8月26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在京召开,总结一年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成效,研究部署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作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快构建与新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主持会议,中央政法委委员周强、张军、陈一新、陈文清、唐一军、王仁华、王宁等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向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充分肯定了人民警察队伍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作出的重大贡献,深刻阐明了人民警察队伍的性质特点和担负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殷切期望和要求,为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政法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训词上来,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毫不动摇地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毫不动摇地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
  
  会议指出,2019年成都会议以来,《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的100项任务中,84项已完成或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16项长远性改革任务正在深入研究推进,一批重大举措落地见效,成为政法领域改革新亮点。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完善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政法部门之间制约监督、政法各系统内部制约监督、社会监督、智能化管理监督等机制,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会议强调,改革和建设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按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要求,以完善制度、改革体制、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为着力点,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在政法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障。完善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机制
  
  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最根本的是强化党的领导监督,最关键的是发挥好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作用,督促推动政法系统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确保执法司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完善政法部门之间制约监督体制机制
  
  推动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实化。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诉讼程序制约作用,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程序、行使方式、责任要求,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的制约环境中进行。
  
  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统一常见多发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标准,完善侦查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健全庭前会议、法庭调查和非法证据排除规程,严格落实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保障制度,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引导作用。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落实律师投诉受理、会商机制。完善监察监督与司法监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制度机制,推动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监察调查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刑事司法与监察证据标准有机衔接。
  
  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推动修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和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精准监督,完善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意见等多元化监督格局。推动建立民事案件评查制度,加快落实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提升民事监督精准性。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制度,拓展监狱、看守所等场所巡回检察深度,全面推开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完善政法各系统内部制约监督机制
  
  健全法院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把主要精力放在统一裁判尺度、监督公正司法上来。优化民事、行政案件级别管辖制度,改革民事、行政再审申请程序和标准。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职能,建立健全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的信息通报、跟踪督办、异议反馈制度。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坚持事中监督、全程留痕、组织化行权。推行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理顺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关系,最大限度降低裁量风险。
  
  健全检察院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优化四级检察机关分工负责、各有侧重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检察长对检察官等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健全上下级检察机关依法接续监督机制。明晰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办案职责和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捕诉一体改革后刑事检察部门内部的制约监督机制,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从入口到出口的集中统一监管作用。建立联合发布指导性案例机制,健全横向纵向相结合、系统内外相结合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
  
  健全公安机关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健全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监督体系,完善督察机构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行派驻督察。完善地方公安机关对行业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与警务协作机制。深化受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全面推行法制员制度,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公安机关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全面加强对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公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优化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全流程网上流传、全程留痕,健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责任制,健全司法鉴定、公证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惩戒规则。
  
  同时,会议强调,要主动把执法司法活动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坚持把智能化作为制约监督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推动监督工作与科技应用深度融合,切实将科技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树立全局思维、系统思维,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推进相关配套制度改革,统筹做好各项制度机制的配套衔接、系统集成,为执法司法权力规范运行铺设完备的“制度轨道”。
  
  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