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三州法检共护母亲河生态

  
2020-07-07 13:33:58
     

  图为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会会场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祥玖 夏菲妮张磊文/图)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昨(6)日,四川、甘肃、青海三省及四川省阿坝州、甘肃省甘南州、青海省果洛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若尔盖县召开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会,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人民检察院检察职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确定10项合作机制。
  
  会上,甘南州、果洛州、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了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由川甘青三省法检两院会商形成,共4章20条,内容包括黄河上游川青甘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的意义、范围及方式。在区域协作下,三省三州法院、检察院共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沟通联络机制、信息通报共享机制、案件协作机制、公益诉讼重大案件跨区域协商机制、生态修复协同机制、专家库和评估鉴定协作机制、研讨调研机制、新闻宣传协作机制、培训机制十个机制,推进落实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
  
  根据《框架协议》,明年的协作工作会议将在果洛州召开。会上,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向青海省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果洛州人民检察院交接会旗。围绕落实司法协作参会代表碰撞智慧火花。
  
  如何推进落实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来自三省的法检代表们进行了交流。
  
  “三省三地司法机关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共同推动生态环境资源的一体化保护,是共同应对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难题的生动实践,必将全面开启川甘青司法协作新局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表示,四川法院将携手兄弟法院与检察院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高效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表示,四川检察将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践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共同抓好长江黄河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助力长江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甘肃法院将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坚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更加有力地担负起服务保障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结合甘肃审判实践,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表示。就加强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司法保护协作,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提出了四点倡议,包括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协作共识;坚持立足职能,加强协作办案;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协作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协作水平等。
  
  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看来,青海法院将继续加强黄河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行政区划毗邻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司法协作,形成司法保护合力,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宋兆录表示,青海检察机关必将坚决扛起“源头检察责任”,切实彰显“干流检察担当”,积极会同兄弟省份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全面加强黄河上游生态司法保护,为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贡献更多青海检察智慧。
  
  会上,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刘锐介绍了黄河流域四川段的基本情况及四川省落实河湖长制统筹抓好保护治理重点任务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甘南州人民检察院、果洛州人民检察院、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分别围绕本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