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2020-06-04 12:36:48
     

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文 张磊)昨(3)日,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成都召开。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去年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试点以三年为一期,2020-2022年为第一期、2023-2025年为第二期。经申报,近日,中央政法委批复同意了我省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第一期和第二期地区名单,其中,成都、眉山、自贡、乐山、宜宾、内江、巴中、绵阳、广安、遂宁、攀枝花、达州、泸州市,甘孜州等14个市(州)为第一期试点地区;德阳、南充、广元、雅安、资阳市,阿坝、凉山州为第二期试点地区。试点期满,将由省委政法委组织考核初审,报中央政法委组织复审验收;复审验收合格的,授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会议指出,市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事关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要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方向,树立科学理念,创新治理模式,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市域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
  
  会议强调,要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试点工作政治责任感,把试点工作作为助力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务实举措,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四川的重要抓手。要聚焦任务,进一步提升试点工作精准性,通过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筑牢政治安全防线,稳固治安和公共安全堤坝,提升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要创新方法,注重融合联动、科技支撑、公众参与,进一步强化试点工作驱动力。要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目标管理、指导督促、宣传推广,进一步确保试点工作实效性。
  
  省法院院长王树江主持会议,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