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座谈会
紧贴民企需求提升检察服务水平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文)昨(22)日,省检察院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相关负责人以及8名来自医疗、建筑等行业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介绍了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据了解,省检察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在全国率先与省工商联会签意见,制定22条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措施;2018年,省检察院制定出台《新时代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工作,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正确处理办案与维护企业发展的关系,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随后,民营企业家代表们畅所欲言。大家对省检察院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和赞许。大家就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困难进行了介绍,并就政法系统特别是检察机关如何解决劳资纠纷、如何发挥职能为民营企业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大家也建议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建立常态化的良性沟通机制,希望检察机关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监督,并希望座谈会能够逐级开到全省各市州、区县。
冯键认为,大家的意见建议既是对检察工作的鼓励也是鞭策。就检察机关下一步如何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冯键谈了几点意见。他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在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做到“依法”和“平等”,继续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继续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的专项监督。继续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法治思维。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将充分考虑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避免简单化办案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同时,全省三级检察院将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刑事检察工作方面,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继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办理各类涉产权案件。民事检察工作方面,加强对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工作方面,依法保障涉案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申请监督权,规范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和审查程序。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方面,认真办理涉及企业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保护企业权益,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冯键表示,要紧贴民企需求提升检察服务水平。要进一步落实好“川检10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帮助民营企业防范风险,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与工商联建立的六项机制,积极主动服务,找准检察工作与企业发展的结合点。抓好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防止出现“挂案”现象,做到办案保障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