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1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本月12日至16日。记者注意到,我省垃圾分类方案与此前上海市标准有所不同,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为基本标准进行区分。《方案》还明确,在全省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于2025年前基本实现。
四类垃圾怎么分?
《方案》明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和餐厨垃圾的单独投放比例,逐步降低其他垃圾占比。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及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餐厨垃圾泛指厨余垃圾、餐饮垃圾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其他垃圾指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等的生活废弃物。
哪些城市成首批?
从实施时间上看,成都、德阳、广元三地将成为我省首批。《方案》要求,到2020年,成都、德阳、广元3个国家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他地级城市的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中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4个省级示范城市要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宣传发动、体系建设等经验做法。
到2022年,成都、德阳、广元不断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果,形成一批示范片区。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的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5年,全省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级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