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法检干部
 

  
2019-07-25 15:44:3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徐毓蔚 见习记者 赵紫荆

7月25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省法院院长王树江和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的提名,免去:

张兴全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肖武昌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袁均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唐明的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唐大成的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张松的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宾伟的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马恒夫的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

肖武昌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袁均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

舒劲松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范玉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维秋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蒲杨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柯燕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明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宾伟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马恒夫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的提名,免去:

刘红立、覃湘燕、叶劲松、安蓉、李莉、金小军、刘德华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坚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廖全军辞去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