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力)近日,内江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推进会召开。会上,内江市东兴区法院作了小额诉讼程序现场演示和经验交流发言。内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邦习出席会议。
2016年12月,省法院指定内江市东兴区法院为全省小额诉讼程序改革试点法院。该院精心部署、全面动员、大胆探索,形成了《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指导细则》及实用操作规范等配套机制,成效明显。截至今年3月31日,该院共计受理小额诉讼案件2616件,结案2543件,结案率97.2%,占同期民事一审案件的28%,标的额为1636万余元;调解或经调解撤诉2005件,占结案的78.84%。其中,今年第一季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230件,结案157件,平均审理天数27.8天。
会议指出,各基层法院要充分认识小额诉讼制度,是提高民事诉讼效率的创新举措,是全面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必然需求;要准确理解、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对符合条件的一律强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诉讼标的额超过四川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但不高于10万元的案件,以当事人明示选择为前提,探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