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柯林 记者 郝飞)记者日前从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018年,该支队将所辖4县3区的121名涉嫌严重交通违法的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抄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自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以来,该支队所属10个交警大队对实施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等“十三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人员,严格采集其政治面貌、职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