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2019-02-25 15:16:24
     

  我省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企业可申请移出“黑名单”

  本报讯(记者徐毓蔚 夏菲妮)昨(21)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黑名单”企业),如果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可以自主申请移出“黑名单”。

  为鼓励企业主动纠错、重塑信用,省市场监管局针对部分“黑名单”企业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通知》明确,信用修复机制适用于在全省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的,因未按期公示年报、未按期公示企业有关信息、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届满3年内已经纠正全部违法行为但未及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从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且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符合上述条件的“黑名单”企业可以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主动申请移出的,仍继续保留在名单内。

  如何移出?《通知》明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提交申请后,学习测评合格的进入初审环节,由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并决定是否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