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派人员挂职锻炼 提升专业水平

  
2019-01-08 09:41:56
     

  省监狱管理局与西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建立友好合作

  互派人员挂职锻炼 提升专业水平

  本报讯(记者赵文)昨(7)日,记者从省监狱管理局获悉,1月3日,省监狱管理局与西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建立友好单位签字仪式在成都举行。未来,两省监狱将通过互派人员挂职锻炼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继续统筹推进“五大改造”新格局,共同推动监狱事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签约仪式上,两省监狱达成“增进友谊、加强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多项共识,双方将在主要业务、队伍建设、基层监狱交往合作等方面开展交流。记者看到,在业务交流方面,双方将共同探讨监狱热点难点问题,共同研究监管执法、刑罚执行、服刑人员教育攻坚转化、生活卫生等工作方法和途径,相互学习在维护安全稳定、践行改造宗旨、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和强化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队伍建设方面,通过互派人员挂职锻炼等方式,共同促进两省(区)监狱民警在不同环境接受锻炼、增长才干,共同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双方将通过共同举办培训班、相互寄送相关工作资料等形式,共同分享推进监狱发展的经验和成果。支持两省(区)基层监狱相互建立友好单位,促进监狱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工作交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由两省(区)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交流合作的对接协调等相关事宜,并每年召开1次监狱工作交流会。

  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志诚委托,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彬致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旦巴随后致辞。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志林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副巡视员、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万马签署协议,互赠签约纪念品。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永忠宣读友好单位协议内容并主持仪式。两省(区)司法厅、监狱管理局以及相关监狱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监狱局一行参观四川监狱管理局机关文体中心、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