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要求
构建民商事审判质量支持新体系
本报讯(记者夏菲妮)21日,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通过一年时间构建四川法院民商事审判质量支持新体系,形成审判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探索审判质量监管的四川经验。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商事审判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强化执法办案职能担当。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在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上的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贯彻落实省法院即将出台的“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40条实施意见,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坚决防止和纠正差异化、选择性司法,审慎采取保全措施。
在化解防范金融风险方面,要加强金融审判,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法院要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要依法认定新型融资担保的法律效力,丰富和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方式。同时,要审慎处理金融创新领域的纠纷,防止个体风险向系统性风险演化。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要合理支持和保护金融创新,加强新类型金融案件的研究和应对,并不断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打造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复合型金融审判团队。
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要深化破产审判,畅通破产程序启动渠道,坚持“当破则破”。要充分发挥“执转破”机制功能,建立企业重整识别机制。要利用最高法“一网两平台”,及时公开破产审判信息,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要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抓好破产审判队伍与管理人队伍建设。
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受邀参加会议。成都、德阳、绵阳、宜宾四个中院以及眉山市东坡区、成都高新区、泸州市龙马潭区、德阳市旌阳区四个基层法院作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