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新任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2018-11-27 10:36:16
     

  我省启动新任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到2023年分年度选任1.8万余名

  本报讯(记者兰楠)昨(26)日,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人民陪审员选任筹备工作情况,并正式启动《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我省首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根据新出台的《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3年,我省将分年度全面完成1.8万余名新任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今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重大改革,明确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以前的基层法院牵头负责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实行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人民陪审员选用分离工作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我省人民陪审员选任筹备工作于今年5月启动。目前,我省已建立起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公安厅及省级相关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市(州)及县(市、区)参照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和指导当地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留任人民陪审员有7000余名。到2023年,我省将分年度全面完成1.8万余名新任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省、市(州)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指导监督,全省183个县(市、区)的司法局将牵头负责当地新任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任务。选任各环节将实现全过程公开,在启动环节将公开选任名额、选任条件和选任程序;在选任关键环节,即确定拟任人选的环节,除将进行现场公证外,还将邀请上级人民陪审员联席会议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新闻媒体等见证随机抽选全过程,确保选任程序公开公正;在选任结果环节,人民陪审员任命完成后,要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