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毓蔚)昨(6)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委会发布2018年“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网络购物中存在的网络宣传与实物不符、7日无理由退货受限、商品提价打折有水分、网店刷单炒信作假、售后服务难以保障等风险。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根据自身需要购买;多比较,多留意备购商品信息;选择讲诚信、信誉高的商家,谨防受骗;注意保留消费凭证,以便维权;先验货再签收以及依法主动维权。
消费警示中提到,网络消费者可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举报和揭露电商平台和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消费问题,可及时联系卖家处理,如未能解决,可向网购平台投诉;如未能处理,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举报或投诉;必要时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