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旅游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

  
2018-11-06 10:24:22
     

  本报讯(记者兰楠)昨(5)日,记者从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省司法厅获悉,为依法推进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高依法兴旅和依法治旅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游客对美好旅游的需要,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旅游行业公益法律服务,并将组建全省旅游行业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以建立涉旅法律服务机制,提高依法用法保障能力,切实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全省旅游行业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后,其主要职能包括:开展旅游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承担法律咨询服务和评估论证等;参与各级旅游行业市场监督;参与旅游纠纷调解等法律事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旅游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以及其他旅游行业相关公益法律服务事务。

  首批全省旅游行业公益律师团规模将控制在110人左右,之后将根据各地旅游发展需要,定期招聘符合条件、有公益服务意愿的法律界专业人士。公益律师团成员要求熟悉旅游行业法律法规,擅长处理相关纠纷;执业满三年,最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处罚;有从事公益律师的意愿,有时间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想要报名的律师可向所在地律师协会提出申请,市州律师协会初审后会将名单报送至省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将于本月中旬完成律师名单审核,随即全面启动该项工作。

  下一步,全省旅游行业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团还将逐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规则,明确权利义务、日常管理、考评奖惩和相关保障等事宜,并定期总结工作、及时上报情况,充分发挥公益律师团的作用,确保旅游行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有据可依、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