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恶犯罪430件

  
2018-10-26 14:06:03
     

  本报讯(记者赵文)昨(25)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犯罪430件1688人,提起公诉178件887人。

  批捕涉黑恶犯罪1688人

  今年初,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省检察院就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出动员令。随后,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兵分三路,围绕中央拟定的扫黑除恶重点问题,对全省22个市(州)开展调研,确定了汽车客运站、运营线路等13个行业领域、群众最深恶痛绝的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作为法律监督重点。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陆续发布59件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在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下,192个基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内在价值,组织专题学习研讨,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监督重点。针对监督重点,主动排查过往3至6年已办案件、“一案三查”已办案件,仅检察环节就摸排了65条线索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犯罪430件1688人,提起公诉178件887人。

  重大案件双提前介入

  专项斗争开始时,省检察院推出“双提前”介入机制,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由各地批捕、公诉部门业务骨干同步介入侦查,与公安机关会商,对取证方向、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提出意见。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派出700余名骨干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涉黑恶犯罪221件,提出取证意见6000余条,均被采纳。今年8月,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会签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及时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举报处置渠道,对重大复杂案件要主动派出骨干力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打击效果。目前,全省已有15个市州检察院与同级公安等部门建立横向协作机制,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48人,追捕56人,追诉漏罪漏犯42人;排除不属于黑恶势力犯罪62件200人,不批准逮捕230人、不起诉12人。

  此外,省检察院还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举办扫黑除恶培训,转发先进地区办案经验,开通24小时服务基层检察机关热线电话,就政策法律适用、起诉书制作、出庭预案完善等进行全天候悉心指导。同时,制定并下发挂牌督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办案指导意见,省市两级检察院对重大疑难复杂黑恶案件采取同步阅卷、听取汇报、指导庭审等方式下沉督导、全程指导。今年前9个月,省检察院已对43起案件进行现场阅卷,挂牌督办;22个市(州)检察院对辖区内100余起有重大影响案件进行了全程跟踪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