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与新龙县签订法治扶贫协议

  
2018-09-04 09:24:28
     

  本报讯(记者兰楠)8月24日,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委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安家爱代表省司法厅,与新龙县签订《法治新龙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关于发展特色农牧产品助推脱贫攻坚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将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致力于法治扶贫,厅县共建“法治新龙”模式。

  厅县共建“法治新龙”模式

  记者了解到,省司法厅与新龙县政府签订了《关于共建法治新龙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12项共建内容。

  这些内容包括:要推进新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要加快推进新龙县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要求落实人员编制;要协调省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对新龙法律服务行业实行优惠政策,为贫困户开辟绿色通道;要积极推进法律进乡村,进一步扩大法律进乡村“六个一”工程在贫困村的覆盖面;要深入推进法律进寺庙,实现寺庙“四进七有”全覆盖;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挖掘新龙法治文化和法治元素;要开展专题法治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每年举办两期“依法治理”专题法治讲座;要充实普法读物,充实行政村和寺庙法律图书角普法双语读物;要落实贫困村法律顾问制度,为所有贫困村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要实施对口法律帮扶,为新龙县项目落地、企业发展、城市建设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要开展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分期分批组织新龙县干部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开展法治专题培训。

  “产业扶贫”因地制宜谋发展

  记者了解到,《关于发展特色农牧产品助推脱贫攻坚战略合作协议》则明确,每年对新龙县的农牧产品实行“订单销售+保底收购”,实行保底销售。

  同时,省司法厅携手定点帮扶单位历时9个月,建成了皮擦乡“高山花海”美丽乡村旅游项目,调整产业结构,拓宽增收致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