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改善 11市州各获超500万激励资金

  
2018-08-22 09:26:16
     

  本报讯(记者夏菲妮)昨(21)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今年1月至7月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出炉,全省有11个市州因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各自获得超过500万元的激励资金。11个市州分别为乐山、德阳、泸州、内江、眉山、甘孜、自贡、凉山、遂宁、资阳、巴中。其中乐山排名第一,获得1037.61万元的激励资金。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1.3亿元用于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的激励约束,今年资金额度从1.3亿元增加到1.5亿元。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办法》,1.5亿元的奖金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和目标任务激励资金两部分组成。有17个市州因空气质量改善明显,获得同比改善激励资金。记者了解到,这些激励资金,都将用于各地提升空气质量。

  有奖有罚。未完成目标任务的5个市州各被扣收291.67万元,并各扣罚地方财政资金291.67万元。“总体趋势不错,但个别市州空气质量不容乐观。”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省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大气环境网络化微站建设,完善大气污染源清单,着力抓好秋冬季雾霾、夏季臭氧污染、秸秆禁烧等重点时段的管控,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