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水口开挖深坑四家行政机关怠职被约谈

  
2018-08-09 09:35:49
     

  本报讯(樊亚王梦霖赵银熙)松垭镇龙江水务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使水源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并造成国有财产流失,4家相关行政单位怠于履职。6日,绵阳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约谈会,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垭镇龙江水务有限公司违法建设、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并造成国有财产流失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约谈怠于履职的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绵阳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绵阳经开区松垭镇政府等4个单位负责人,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今年5月2日,绵阳市检察院发现“西蜀网”报道绵阳市松垭镇一自来水公司在取水口倾倒垃圾的消息后,迅速成立由绵阳市检察院、游仙区检察院和涪城区检察院联合的公益诉讼专案组,通过“两级”检察机关联动协作,专案组走访了20余个单位,调查获取各种证据材料300余份。经过历时3个月的调查、审查结束后,由绵阳市检察院批准,作出了约谈相关行政机关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决定。

  在约谈会上,游仙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此案案发背景,并出示证据:2014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间,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垭镇龙江水务有限公司在取水口处违法建设,开挖面积达10余亩的深坑,导致取水口地质环境发生变化,水源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和造成近5万方砂石矿产流失。检察官现场向引起这一严重后果而怠于履职的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绵阳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绵阳经开区松垭镇政府送达了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

  被约谈的4家行政单位负责人,表示积极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认真对照检察建议进行整改,使遭受破坏的水源地生态环境尽快得到修复,挽回流失的国有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