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将对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

  
2018-08-02 09:38:08
     

《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我省执法成效明显,下一步省工商局

将对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

  本报讯(冯莉枝记者徐毓蔚)昨(1)日,是《反垄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日。这十年来,我省市场主体竞争意识不断提升,竞争政策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反垄断执法逐渐深化。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省反垄断执法成效明显。接下来,省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大反垄断执法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据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处长杨键介绍,《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生效实施后,省工商局稳步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垄断行为线索的排查,加大垄断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规范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的规定和做法,通过行政指导、约谈等方式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公用企业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民生行业,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一旦借助其优势地位实施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不但直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会严重破坏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杨键说。记者了解到,2016年至2017年,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专项执法行动。两年间,共立案查处案件231件,案值5683.239万元,罚没款共计3078.373万元。今年4月,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在总结前两年开展专项行动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持续巩固和扩大这一专项执法行动成果。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行业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同时要求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确定1-2个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

  杨键表示,接下来,省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大反垄断执法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对行政垄断行为的监督,不断推动我省反垄断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切实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