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启动

  
2018-07-27 09:36:06
     

  本报讯(记者徐毓蔚)昨(26)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召开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限期完成清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时限要求。

  会议要求,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应当予以修改废止;对拟进行全面修订的,要明确修改时间进度。对专项清理工作敷衍塞责,导致地方立法故意放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此外,省级有关部门需在8月30日前将清理结果以及处理意见建议安排书面反馈至省人大对口专门委员会,涉及单行条例的反馈至省人大民宗委,并抄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