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姜志英蒋勇记者吴显云)6月28日,记者从资阳市检察院获悉,在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上,该院被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2017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
2017年度,该院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全面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用电量同比下降5.36%,用水量同比下降42.98%,车油耗同比下降10%。该院主要采取了三点措施:增强全院干警节能意识,加大节能宣传;投入资金开展节能改造;加强能源使用管理,提倡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绿色环保物品,加快淘汰高耗能办公设备,推进资源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