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中院提级管辖公开审理一起环境资源案
院长担任审判长 检察长出庭公诉
本报讯(钟丽李妮记者李丹)昨(10)日,宜宾中院院长杨玉泉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环境资源案并当庭宣判。宜宾市检察院检察长蒋世林出庭支持公诉。此案系宜宾中院开展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以来的一起典型案件。
桢楠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被告人罗某某于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先后12次非法采伐桢楠共计15株;被告人袁某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先后4次非法采伐桢楠共计7株。
综合两名被告人积极缴纳恢复性造林补种金等情节,法院判决罗某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合并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被告人袁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本次庭审,宜宾中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判专家、法学院学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及社会各界人士等共计47人担任评委,综合评价现场打分,结果将作为全市法院“十佳庭审”的评选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