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晶菁夏菲妮)昨(11)日,记者获悉,省高院机关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近日,授牌仪式在该院隆重举行。受中央文明办委托,省文明办副主任张峰在省直工委宣传部部长张玉强等同志陪同下,到省高院机关指导文明创建工作并颁授“全国文明单位”奖牌。
张峰一行实地查看了省高院机关文明创建展示、干警阅览室、活动室建设及干警食堂文明用餐宣传,查阅了创建资料,观看了创建短片。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创建协调处处长聂颖宣读了表彰决定。
张峰对省高院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要求,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以此带动全省法院系统努力推进文明创建;要创造性推动创建,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再创佳绩。
省高院表示,要以此为契机和新起点,全面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以及第十九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重整行装再出发,强化文明创建,推动各项工作,为服务推进我省“一个愿景、两个跨越、三大发展战略、四项重点工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