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九个方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8-03-30 09:14:54
     

  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
  
  从九个方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本报讯(记者徐毓蔚蒋京洲)昨(29)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议(草案)》。
  
  决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贴四川法治建设实践,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包含九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把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着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要求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此外,决议草案对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作用提出了要求。
  
  据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迈向新征程的重要时期,省人大常委会就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决议,有利于进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践,有利于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决策部署,推动治蜀兴川法治实践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