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奖励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

  
2017-12-29 09:14:56
     

  省政府奖励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
  
  17名个人2个群体获奖励


  
  本报讯(记者 兰楠)昨(28)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发展见义勇为事业,省政府作出奖励敬皓等17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2个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的决定。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省政府决定奖励其中牺牲人员每人20万元,奖励其他人员每人5万元。
  
  时年54岁的何曦是内江市一名小学教师,2016年8月13日,为了救起落水的19岁杨某和11岁魏某,他把生命永远沉进了水底。今年4月17日,27岁的敬皓在驾车上班途中发现一名女孩被蒙面男子用帕子捂住嘴强行带上车,敬皓立即驾车追赶,同时向110报警,在敬皓的帮助下,警方成功解救被绑架人质黄某。2016年8月1日,少年姜某、张某在大渡河玩耍时被困在河中小岛上,危急关头,挖角村村民杨进居和叶福林冒着生命危险合力将两名被困少年从湍急的洪水中营救上岸……据悉,此次被奖励的见义勇为个人和集体来自成都、德阳、遂宁、乐山、广安、达州、巴中、眉山、资阳、雅安、甘孜、凉山等地,他们英勇顽强、临危不惧,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和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用生命和鲜血传递正能量、唱响正气歌。
  
  决定指出,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敬皓等为榜样,向英雄模范学习,学习他们扶正祛邪、助人为乐的高尚行为,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挺身而出、迎难而上的责任担当,在全省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见义勇为事业、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参与见义勇为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名单详见本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