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聘任首批7名法律顾问

  
2017-12-22 09:06:19
     

  省委政法委聘任首批7名法律顾问
  
  为新时代政法工作当好参谋


  
  昨(21)日,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余建(右)向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左)颁发聘书 张磊摄


  
  本报讯(记者 曾晶菁)昨(21)日,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等7名法律专家(律师)接过省委政法委颁发的聘书,正式成为省委政法委的法律顾问。记者了解到,这是省委政法委首次聘请法律顾问,聘期3年。
  
  据悉,今年6月,省委政法委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法律顾问工作的办法》,并着手开展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在广泛征集法律服务专业需求基础上,通过向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法学会、省委政法委机关各部门征集推荐候选人,最终确定了7名正式聘请顾问。他们既有来自高等院校的法学教授、也有业内颇具口碑的律师,均具备了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诉讼法、行政法、劳动法以及民商事等专业领域都颇有建树。
  
  聘任仪式上,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余建就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与聘任专家作了深入交流。余建谈到,省委政法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既是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和省委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委机关自身建设、提升领导政法工作水平的必然选择。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大力支持,希望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在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上给予新启发,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给予新指引,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上给予新帮助,为推动全省政法工作创新发展增添新动力、作出新贡献。
  
  余建要求,省委政法委机关各部门要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座谈会、论证会、个案讨论、专题调研等活动,为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机关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特别是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重大改革方案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中,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工作决策、政策制定、文件出台的必经程序,主动向法律顾问咨询,听取意见建议,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法律顾问名单
  
  左卫民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允武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胡业勋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副教授
  
  王宗旗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主任
  
  蒲 杰 四川良讼律师事务所主任
  
  邓 盾 四川尚上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 军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