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2017-12-15 09:46:15
     

  我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治理不力引发问题将严肃追责


  
  本报讯(记者徐毓蔚)昨(14)日,我省召开全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新闻通气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省政府将安排督查组到市州开展督查督导,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不力引发问题的严肃问责。
  
  三个阶段推进专项整治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是全面检查摸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集中解决拖欠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2017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为组织宣传阶段;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1月9日为检查整治阶段;2018年1月10日至2月14日为督查问责阶段。
  
  专项整治行动将对全省各类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覆盖整治,重点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对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情况,以及各地欠薪案件查处、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地组建专项整治工作组
  
  记者了解到,在检查整治阶段,各地将组建专项整治工作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主管部门责任,逐一落实解决方案和兑付期限,切实监督执行到位,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专项整治行动还设有多项保障措施,包括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抓好工作调度、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半月调度制度,市州每半月上报一次开展整治行动情况,省上相关部门及时实施指导督促。
  
  工程需缴纳工资保证金
  
  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总工会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此次会议。会上,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立即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欠薪问题。采取包括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得违反规定减免、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按照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发生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核查,对存在违法发包和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数据点击
  
  据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9月底,2017年四个驻外法律援助联络站共接待川籍务工人员咨询782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0件,帮助川籍职工413人追讨被拖欠工资、工伤、经济补偿金200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