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晶菁)我省将于12月上旬开展依法治省年度考核工作,采取“难点必查、随机抽查”的要求,重点考核各市(州)和省直部门2017年度依法治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1日,记者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专题培训暨2017年度考核培训会上获悉,考核结果须于12月10日前报省依法治省办。
省依法治省办要求,按照今年6月出台的2017年度依法治省考核方案要求,此次考核共分为7个组,对21个市(州)和省直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每组考核3个市(州)、若干个省直部门。
考核市(州)时,要按照考核方案“难点必查、随机抽查”要求,采取自查、查阅工作台账、座谈听取汇报、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等形式,严格对照考核表全程量化打分,其中法、检、政法、公安、司法、环保、安监、食药监、法制办、城管等10家市(州)级部门必查,并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2个市(州)级部门。值得注意的是,抽查县(市、区)时,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组长(书记)、副组长(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履职尽责情况及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情况、暗访中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为必查内容。针对省直部门的考核则主要以座谈会形式开展。
据悉,考核组分别由省依法治省办主任、副主任和省司法厅、省法制办厅级领导带队,由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法制办干部和市(州)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结束后,由各考核组组长牵头负责形成考核报告和市(州)2017年度法治清单。省依法治省办要求各考核组于12月10日前上报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