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启动

  
2017-10-17 09:37:32
     


  本报讯(记者兰楠)今(17)日是我国第四个扶贫日。为做好法治扶贫工作,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扶贫移民局印发《关于开展“10·17扶贫日”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10·17扶贫日”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活动从即日起至10月27日结束。《通知》明确,要以扶贫日为契机,加强扶贫法律法规政策学习,营造脱贫攻坚良好的法治环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大力宣传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要利用会前学法和干部职工学法等形式,开展脱贫攻坚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同时,要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集中扶贫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农家法治院坝、法治巡讲、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与脱贫攻坚相关的普法活动,提高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率。《通知》要求,要持续推进“法律进乡村”工作。一方面,要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六个一”工程,发挥乡镇(街道)专兼职法治宣传小分队、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利用法治院坝、法治讲堂、道德讲堂等形式,开展扶贫法治宣传,使贫困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服务扶贫工作,并要加强农村干部群众法治培训,推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同时,我省还将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人才、结对帮扶干部、扶贫包户干部进村入户。针对精准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在贫困地区落实过程中发生的村务管理、土地使用权流转、征地拆迁补偿等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资源优势,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分类疏导调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扶贫政策和项目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