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2017-10-12 10:18:51
     

  我省全面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职务不提升工资照样涨


  
  本报讯(记者 徐毓蔚)10月1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已全面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较好解决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因职务得不到提升、待遇不能提高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2015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后,我省及时研究部署实施工作,印发了《四川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并对全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行全面部署。
  
  全省各市州根据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工作。截至目前,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我省已全面实施,县以下机关首次职级晋升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已转入职级晋升常态化阶段。从实施情况看,这一制度较好解决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因职务得不到提升、待遇不能提高的问题,激励作用发挥较为明显,得到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