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例高速“黑车”超员入刑

  
2017-09-07 09:06:45
     

  我省首例高速“黑车”超员入刑
  
  超载316.7%!司机被判拘役三个月


  本报讯(张伟 记者 杨棕贤)9月5日,荥经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客车严重超载案件,被告人边某某驾驶车辆超载率达316.7%,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700元。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将客运车辆严重超载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以来,四川高速交警办理的因严重超员以危险驾驶罪立案、起诉、追刑第一案。
  
  今年7月30日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一大队在辖区内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各类违法行为。当晚10时许,一辆依维柯小客车进入荥经收费站入口通道,整车窗帘全部拉合,形迹十分可疑。该大队民警趁驾驶员领卡进站时,上前要求驾驶员熄火并接受检查。通过对所载乘客逐一清点并视频记录,民警现场确认该车辆核载6人,实载25人,载客超过核定316.7%。
  
  7月31日,警方对边某某非法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8月31日,荥经县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起诉至荥经县法院。9月5日,该案在荥经县法院公开 开庭审理,驾驶员边某某因从事非法客运严重超员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