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组建消费纠纷调解服务站

  
2017-09-07 09:06:14
     


  本报讯(记者 徐毓蔚)昨(6)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纠纷调解服务站”授牌仪式在成都举行,在企业(行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省消委会研究决定,在我省17家企业及行业组织建立消费纠纷调解服务站,有效期为两年。
  
  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介绍,“消费纠纷调解服务站”是监督者、经营者、消费者“三位一体”维权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消费纠纷调解服务站”旨在推动消费者与经营者直接和解消费纠纷。“这是一条最直接、最高效、低成本的消费纠纷解决途径,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就近维权,做到消费维权平台前移,消费者可‘投诉不出店,维权不出门’,实现零距离消费维权。”肖向荣说。
  
  省消委会强调,“服务站”要坚持消费纠纷和解在先制度,把消费投诉解决在萌芽状态,引导消费者做到科学消费、合理消费。公司和行业协会要加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明确消费投诉的受理、处理、审核、反馈、归档等基本工作程序,做到依法解答消费者的咨询、认真登记消费者的投诉、和解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