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学习《统计法实施条例》

  
2017-08-29 09:57:32
     

  
  本报讯(见习记者 夏菲妮)昨(28)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自8月1日《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多举措贯彻学习《条例》。
  
  据了解,早在《条例》实施以前,省统计局局长陈炜、副局长梁伟华就带头在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条例》。8月3日至4日,全省统计系统召开学习《条例》暨普法骨干培训班,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学习讨论。除此之外,省统计局还在21个市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条例》的群众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