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首个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意见

  
2017-07-07 09:22:52
     

  成都出台全国首个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意见
  
  发生安全事故 运营企业先赔

  

    本报讯(记者 周夕又)昨(6)日,记者从成都市交委获悉,成都市起草了《成都市关于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7月6日至7月19日。
  
  据了解,成都是国内首个拟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鼓励发展和规范管理配套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的城市。《意见》从市民使用、相关企业经营方面作了规定,其中明确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运营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押金须设专用账户
  
  经营方面,《意见》明确,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运营企业应当对承租人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收取押金的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接受第三方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为承租人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针对承租人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用车奖惩制度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并通过技术手段加大对承租人的监督管理力度,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承租人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企业购买相关保险
  
  费用方面,《意见》规定,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运营企业应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价方式和费用,实行明码标价。
  
  企业应按照车辆登记的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定期检查并保存租赁车辆每年的保养维护、保险购买和审验记录,监控并记录租赁车辆行驶里程和使用年限,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租赁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的租赁车辆一致。
  
  不得擅自泄露用户信息
  
  《意见》规定,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运营企业还应注重保护承租人隐私,不得将注册用户个人信息公开或擅自泄露,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