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交车钥匙 法院吊车强扣“大奔”

  
2017-07-05 10:05:34
     


 
 富顺法院派出吊车上阵


  本报讯(廖军记者郭建民 文/图)昨(4)日,记者从富顺县法院获悉,该院在强制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价值近百万元的车辆。在被执行人拒不露面交出其所有汽车钥匙的情况下,通过采取吊车吊上拖车的方式强制扣押该车,对“老赖”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欠钱不还还开豪车
  
  2014年8月14日,李建向王月借款30万元,江军作为该借款保证人。到期后经催收,李建未偿还借款,江军也未代为偿还,王月起诉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建从2015年11月起每月还款5万元,直至还清本息共35万元止,江军承担连带责任。调解书生效后,二被告仍然未偿还借款。王月于2016年7月向富顺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富顺县法院立案后,经查,李建有一商品住房,有存款20000元,还有一辆奔驰S350L小轿车。执行法官立即到银行网点扣划了李建20000元存款,并查封了李建所有房产和其奔驰小轿车。虽扣划了20000元,但还有330000元未履行。
  
  由于其住房系李建及其同住家属唯一住房,且还有银行抵押贷款,残值较低,因此对其住房不宜处置。但其所有奔驰轿车新车价值近100万元,纯属奢侈品。欠钱不还开豪车,明显属于赖账行为。但这时李建已无法联系,其车辆也不知所踪。正当执行法官一筹莫展之时,申请人王月偶然通过朋友发现该车正停在一农家乐,立即告知执行法官。
  
  吊车上阵拖走汽车
  
  此时已是中午12点40分左右。虽然是下班时间,但想到该车随时可能转移,事不宜迟,必须立即采取扣押措施。另外,该车正停在农家乐,正值午饭时间,很有可能会面对被执行人及其朋友的阻挠、抗拒执行,必须做好预案。承办法官立即向领导汇报后,组织执行干警,法警共10人分乘两车到达现场。
  
  现场人数众多,但被执行人听闻风声后,躲避起来未露面。询问在场人员,均声称不知该车车主是谁,也无人交出车钥匙。但决不能因为被执行人不交出钥匙而不执行该车辆。承办法官当即联系汽修公司派拖车过来拖车,由于担心强行拖车可能对车辆造成损伤,又联系了吊车将车吊上拖车,最终顺利将被执行人车辆拖到法院指定地点。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