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别林)昨(28)日,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是达州市首部实体地方性法规,将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于2017年4月27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6月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达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6月6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