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公布交通事故预防行动情况

  
2017-06-29 09:27:26
     

  今年5月40人被终生禁驾
  
  四川交警公布交通事故预防专项行动情况


  本报讯(交总宣 王伟 记者 蒋京洲)昨(2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发布了一份40人的“终生禁驾”名单。这份名单中,涉及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案例6起,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案例34起。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为有效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署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项行动。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40名“终生禁驾”人员均为今年5月被省内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
  
  这些终生禁驾的人员今后在全国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仍开车上路的,将一律按无证驾驶处理,将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今后,四川交警还将不定期向社会曝光终生禁驾名单。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6月以来,全省21个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了本地区“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对部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典型案例视频进行了曝光。
  
  据统计,在此次全省严重交通违法及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曝光工作中,各地共曝光170余起严重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从曝光的严重交通违法案例看,涉及交通肇事逃逸刑事案件24起,危险驾驶两起,酒后驾驶机动车76起,毒驾7起,无牌无证驾驶26起,故意遮挡号牌12起,超员超载11起,超速驾驶13起。
  
  会上,交警总队对其中4起严重交通违法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通报。分别为:刘某、姜某某、雷某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刑事案,刘某无证、毒驾行政违法案,卢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政违法案,夏某某妨碍人民警察执法行政违法案。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交警将继续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项行动力度,严管重点交通违法,不定期向社会曝光严重交通违法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