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让“软任务”变为“硬指标”
本报讯(记者 曾昌文)昨(12)日,记者从成都市司法局获悉,经成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近日正式印发。《意见》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中的7个方面共30项制度措施进行了具体规定,力求将让“软任务”变为“硬指标”。
为保障学法到位,《意见》具体规定了7个方面制度措施,分别是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会前学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健全法治培训制度;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健全依法履职制度;健全考核评估制度。
其中,《意见》明确要求,要完善党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协常委会以及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每年组织会前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要在新录用、招聘国家工作人员过程中,组织相应的法律知识考察测试,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市目标进行考核,并列入创建考核指标。
此外,成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7个方面制度措施还细化成了30项具体举措。这30项具体举措已逐一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并要求责任单位制定配套方案和工作措施,强化各级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主责意识,将工作由牵头部门“独唱”变成各单位“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