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腊梅 张光才 记者 吴显云)昨(8)日,记者从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获悉,四川四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三民获得“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近两年来,王三民办理雁江区及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60余件,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王三民为未成年人和可能判处死刑的受援人提供刑事辩护取得了良好成绩,在起诉阶段检察院采纳律师建议决定不予起诉8件,被检察院量刑为死刑经辩护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