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梁涛美 林辉)昨(18)日,乐山中院成立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磊,副市长、公安局长舒文,省高院政治部副主任宋俊康,市中院院长王雪梅,市检察院检察长龚毅出席了成立大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成立,能增强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组织归属感,也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敬畏法律、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乐山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前的2017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作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乐山中院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将按照“1+5+N”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1+5+N”具体为:组建1个权益保障委员会;由中院党组成员牵头,分别设立政策研究、救援救助、保障处置、事件调查、沟通协调共5个工作组;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涉及法官权益保障问题的N个解决方案。
此外,乐山中院还制定了《法官人身安全保护实施办法》,细化法官权益保障措施,建立起法官权益保护的“绿色通道”,推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打好法官“权益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