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出炉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本报讯(记者兰楠)记者昨(16)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下称《安排》),四大方面12项内容涉及政务公开、考核机制、行政决策、执法联动、公共服务职能、复议应诉职能、立法水平等,每一项工作都落实了具体责任单位。其中,明确提出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制度。
《安排》明确,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职责清单。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年度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推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应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对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目标绩效管理,加大考核力度。
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方面,要完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强区域合作联动执法、部门联动执法、系统协作执法,整合有限的执法力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分部门、分系统制定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深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工作,形成规范行政执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合力。
《安排》还提出,要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按照“谁聘用谁管理”的原则,明确执法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执法主体整合力度,解决执法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