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公布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典型案例
车检加收拓号费没收违法所得5万余元
本报讯(颜伟 陈世乔 记者 徐毓蔚)昨(10)日,省工商局公布一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例。据悉,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将严厉打击公用企业存在的限制竞争、滥收费用、搭售等违法行为。“普通卡、学生卡、敬老卡按20元每张收取押金,遗失和人为损害,概不退还押金和剩余金额……”眉山市展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收取押金,利用格式合同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眉山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督促该公司重新核定并调整押金标准。
根据规定,机动车拓号包含于机动车检测人工检验部分之中。但是,四川直通汽车检验服务有限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却要另外收取10元/辆·次的车架号拓号费,构成滥收费用的限制竞争行为。截至2016年12月,该公司共检测车辆5042台,收取拓号费50420元。内江市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