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邀代表委员献策产权保护

  
2017-05-11 10:34:54
     

  “政府招商引资后引发的土地等产权纠纷,对企业投资发展会造成很大影响,法院是否可以多关注此类问题?”昨(10)日,在省高院“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上,省人大代表刘友生提出类似《人民的名义》中“大风厂”产权纠纷的情况,希望法院能够在司法实践中保护企业合法利益。记者从座谈会获悉,省高院还就关于加强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我代表中小企业,希望我们的产权纠纷可以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执行。”“我希望法院进一步加大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产权的平等司法保护。”……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等10余人纷纷发言,对法院的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省高院就关于加强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了在座法学专家的意见。“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如何在金融活动中保护产权,具有操作性。”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左卫民建议,也应将对个人非经营的财产权纳入司法保护范畴,加大对每个老百姓合法产权的保护力度,让实施意见更接地气。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陶维东认为:“法院应当在司法实践中给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应如何规范行政程序,避免因此产生的与企业之间的产权纠纷。”针对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这一问题,他建议应由法院、检察、公安、纪检等相关部门协同介入处置,“另一方面,加大行政、司法衔接,也有助于更有力解决产权纠纷”。

  记者了解到,我省各级法院一贯重视产权保护,致力于将其纳入到法治化轨道。省高院结合四川审判实践,正在制定关于加强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旨在加大对全省法院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司法对产权的保护、促进作用。

  本报记者 曾晶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