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高水平推进法治建设

  
2017-04-28 09:42:27
     

  本报讯(见习记者 徐毓蔚)4月25日至26日,全省首次市(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会在成都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探索与实践,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进行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光志强调,各级人大工作要更加注重高水平推进四川法治建设。

  会议要求,要认真、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到四川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各级人大常委会既要在政治上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核心,在组织上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核心,也要在工作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善机制、加大力度、狠抓落实,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切实增强工作实效,不断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人大要不断加强调查研究、遵循立法规律,把握立法工作新要求,更好地发挥立法对于改革发展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要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市州地方性法规质量,明确立法边界,防止地方保护法律化,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在主动服务全省大局方面,各级人大要紧扣全省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前瞻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会议还提出,要更加注重推动人大工作创新,不断完善常委会工作机制和机关管理制度,增强工作实效;要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